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公开事项
服务标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我行须对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进行核实。
开户证明文件
1.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代理开户的,需提供本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账户分级分类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账户种类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Ⅲ类银行账户,同一个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
根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我行须询问客户开户用途,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客户提供必要的补充证明资料。如客户因为紧急原因需要开卡,但暂时无法提供佐证开户用途的相关资料的,为了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我行将根据风险情况对账户的非柜面业务进行分级限制。
资费标准
我行个人结算银行账户免收开户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
办理时限
开户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且符合开户条件的,当场办理完成,账户即开即用。
温馨提示:
我行竭诚为您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银行结算账户服务。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
咨询投诉电话:
唐山开平汇金村镇银行总行营业部 0315-3367388
唐山开平汇金村镇银行新苑路支行 0315-6379198
唐山开平汇金村镇银行林西支行 0315-356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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